研究各分項計畫-分項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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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關懷彈性課程之資料收集與課程規劃研究

壹、研究主旨

學生中途輟學防治與輔導為世界各國處理青少年問題與降低青少年犯罪的重點工作。美國國家教育統計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Education Statistics, 2001)統計指出,美國每年仍有數幾千計的學生沒有完成高中學業。兒童防護基金估算大約每八孩子就有一人無法從高中畢業(Children’s Defense Fund, 2001)。美國聯邦政府也將中輟防治列為施政優先,並通過全面關照兒童法案(the No Child Left Behind  Act)的立法,兒童及青少年的學校畢業率和中輟率也更加受到關切。文獻指出,為防止中輟生相關問題的衍生,美國自1980年代中期即積極推展「中途輟學預防方案」(Dropout Prevention Program,楊士隆、吳芝儀、董旭英、林獻情,2003)。近十餘年間,我國中央及地方政府對於中輟防治工作不斷積極推展。各縣市政府和國民中小學也陸續發展各項中輟預防方案或高關懷彈性課程,以期協助有中輟之虞或中輟復學生有更為良好的學校生活與學習適應。

 於中輟防治方案方興未艾,各縣市普遍推動高關懷彈性課程,以協助學生學校適應。國內外實施的高關懷彈性課程和中防治方案異同互見,各有可取。然散置文獻或未出版的官方文件,參不易,不能收集思考益,華之效。職是,本子項研究計畫期能廣泛收集國內外以中輟防治-尤其是初輟預防為標的之高關懷彈性課程或中輟預防方案學生中途輟學防治與輔導為世界各國處理青少年問題與降低青少年犯罪的重點工作。美國國家教育統計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Education Statistics, 2001)統計指出,美國每年仍有數以千計的學生沒有完成高中學業。兒童防護基金估算大約每八個孩子就有一人無法從高中畢業(Children’s Defense Fund, 2001)。美國聯邦政府也將中輟防治列為施政優先,並通過全面關照兒童法案(the No Child Left Behind Act)的立法,兒童及青少年的學校畢業率和中輟率也更加受到關切。文獻指出,為防止中輟生相關問題的衍生,美國自1980年代中期即積極推展「中途輟學預防方案」(dropout prevention program,楊士隆、吳芝儀、董旭英、林獻情,2003)。近十餘年間,我國中央及地方政府對於中輟防治工作不斷積極推展。各縣市政府和國民中小學也陸續發展各項中輟預防方案或高關懷彈性課程,以期協助有中輟之虞或中輟復學生有更為良好的學校生活與學習適應。

鑑於中輟防治方案方興未艾,各縣市普遍推動高關懷彈性課程,以協助學生學校適應。惟國內外實施的高關懷彈性課程和中輟防治方案異同互見,各有可取。然散置文獻或未出版的官方文件,參採不易,不能收集思考益,擷英咀華之效。職是,本子項研究計畫期能廣泛收集國內外以中輟防治-尤其是初輟預防為標的之高關懷彈性課程或中輟預防方案規劃及實施資料,編輯彙整,進而比較各方案的內涵特色和實施經驗,以供各縣市和學校實務之參採。具體言之,本子項研究計畫之目的有三:

1.  廣泛收集國內外以中輟防治(尤其是初輟預防為標的)之高關懷彈性課程或中輟預防方案規劃及實施資料。

2.  整理彙編(取得授權)高關懷彈性課程或中輟預防方案。

3.  比較各高關懷彈性課程方案的內涵特色和實施經驗,綜合歸納高關懷彈性課程規劃。

貳、背景分析

壹、    中輟防治工作持續推展,初次中輟議題尤應重視

1996年教育部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條文規定,訂定並實施國民中小學學生中途輟學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迄今歷滿十年。賀孝銘、林清文、李華璋、王文瑛、陳嘉雯(2007)稱此一時期為我國中輟防治的「基礎建設期」。期間,訂定「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與民間團體辦理追蹤、安置與輔導中輟生實施要點」,建置改善中輟學生通報系統外,並設立四類中介教育措施,提供中輟學生多元教育的選擇,奠定了中輟防治工作持續推展的穩定基石。

各縣市國民中小學依「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循中輟學生通報系統至教育部中輟系統網站,登錄本學年度學生中輟及復學異動資料,教育部歷年並依通報資料,製作各學年度之國民中小學中輟學生中途輟學及復學統計表。表格中該學年度中輟人次和非該學年度分欄統計。而所謂中輟人次和復學人次,即是指該學年度所發生的輟學和復學事件累計次數。惟在解讀前述中途輟學及復學統計報表時,應進一步將中輟人次解析為初輟人次、長輟人次、沉積中輟人次和再輟人次,以利於中輟防治工作的檢討(林清文,2008)

若將屬於當學年的輟學人次,稱為初輟或新輟(定義為本學年內的輟學,其中可能包含同一學年內的再輟),以教育部94學年度的統計資料(教育部統計處,2006)來看,當學年中輟計7,453人次。全國中小學初輟人次率約為0.27%。初輟可視為學生初步的不適應癥候,而以短期「離開學校、中斷學習」呈現其不適應。歷年初次中輟人次明顯呈現7,000人次上下的緩滯現象。

當學年的再輟學人次為2,160人次,若以該學年初輟人次(7,453)為分母,得再輟率為29%;若以該學年復學人次為分母,當學年復學再輟率應為38.1%,後者顯示再輟情形的嚴重性。學生復學後再度中輟應與中介教育、家庭失功能兒少安置等復學輔導系統有關。全國再輟率為38.1%,似仍有提昇其復學輔導系統的空間。

若將非當學年輟學人次,稱為長輟人次。長輟學生的輟學已跨越學年,其離校生活時間較長、沾染積習較深,故其尋回、復學也較不容易。94學年度資料顯示,前期累積約2,900的長輟人數,其中雖有1,797(62%)可在該學年尋復,但也約有1,100個學齡學生迄未能尋復。這是一個相當值得關切的數字,它的意義已相當接近失踨學齡學生人口數。若以非當學年中輟人數減去當學年尋復數為沉積中輟人數(已中輟一學年以上),以總學齡人口總數為分母,則全國沉積中輟人數率為.04%。其中輟尋復系統追蹤尋復功能仍有改善的空間。

就學生的學校適應而言,長輟復學學生的適應歷程明顯不同於輟學時間較短的初輟復學生。對長輟復學生的協助應有更完善的中介教育機構的安置,而其輔導歷程也應有完整的適應與需求評估。並待中介教育方案協助並評估其已可適應學校班級作息常規、人際關係與課業學習,方可將學生轉入一般班級。由於必須涉及較廣泛的中介教育方案和機構,和家庭功能的較嚴重損壞,長輟復學生的鑑安輔作業通常應架構在縣市政府(賀孝銘、林清文,2007)

目前各縣市依「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民間團體辦理追蹤、輔導與安置中輟生實施原則」(教育部,2005),設立「慈輝班」、「資源式中途班」、「合作式中途班」及「中途學校」(含合作式與獨立式二種)等四類中介教育設施,提供中輟復學學生安置輔導。

綜括自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1996)實施以還,我國國民教育中輟防治基礎建設的十年期間,中小學生中輟防治工作已達成「復學有增,中輟稍減」的成果。其間,初次輟學人次未能有效減降,也成為當前中輟防治工作的瓶頸,有待更一步的實務策進改善。

貳、    預防初輟與高風險學生的關懷

初輟學生的不適應可能來自家庭因素、學校人際因素、學校課業及成就因素,以及其他個別差異因素。這些有中輟之虞的學生,在實務上被稱為中輟高風險學生(the at risk students)。美國南卡羅萊納州教育與經濟發展法案協調會議高風險學生委員會(The At-Risk Student Committee of the Education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ct Coordinating CouncilARST, EEDACC)曾指出高風學生需要短期或長期的介入協助,以完成學業,開展個人的前途選擇。學生初輟事件的預防顯然與學校教育系統調適學生個別差異與高風險學生預警機制有關。

為避免對學生的標籤化作用,相關教育主管機關將高中輟風險學生解讀為需要高關懷輔導的學生,簡稱高關懷學生。然而,高關懷學生雖有避免標籤化的用意,但也可能將初輟風險和偏差行為過度聯結,而不利中輟學生的輔導。例如,教育部(2007b)「修正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規定「為有效協助校園之中輟及高關懷群個案,學校應視需要,開設高關懷課程」。然而同時亦規定「學務處(訓導處)或輔導處(室)認為學生違規情節重大,擬採取參加高關懷課程之處置時,應依該校規定,經學生獎懲委員會或高關懷課程執行小組議決後,始得為之」。高關懷學生一詞也可能蒙上嚴重行為偏差的意涵。少數學校甚至以「不服導師管教之學生」、「經常逃學翹家之學生」、「經常打架滋事、有言語暴力及暴力行為之學生」和「具有不良行為之學生,例如恐嚇、偷竊、說謊、遊蕩網咖、沉溺賭博性電玩、回家功課總是未寫之學生」做為高關懷學生的定義。以行為偏差的觀點看待學生初輟事件,也可能不利中輟高風險學生的調適。

參、    初輟高風險防治-高關懷彈性課程

就學校教育的立場,學校應致力適應學生的個別差異,讓學生不必以「離開學校、中斷學習」來處理其不適應,而不可捨本逐末地以「零中輟」為學校教育目標,甚至隱慝學生中輟及復學事件,乃至拒絕高中輟風險學生轉學報到。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與其關切學校是否零中輟,毋寧了解學校在適應學生個別差異,預防初輟的具體作為。學校調適學生個別差異主軸在於讓學生安心和讓學生得到成就。讓學生安心包括家庭因素和學校人際接納因素的協助,讓學生成就包括學校課業學習以及課業之外的成就經驗的引導。在美國南卡羅萊納州ARST, EEDACC的統整報告中,該州各學區或各校實施即已超過40個中輟防治方案,以協助中輟高風險學生的適應和成就。

我國在教育部的政策規劃主導以及相關組織的倡導之下,各縣市也陸續推動各項以中輟防治-尤其是初輟預防的高關懷彈性課程計畫。其中,臺北縣政府就推動「高關懷青少年--友善校園牽手計畫」,各校普遍設置高關懷班,提供轉銜適應的課程,但仍以回歸原班級為主,透過彈性分組教學,實施適性課程,協助中輟學生復學後,或有不適應原班課業者、中輟之虞的學生學習及生活適應,調整作息習慣,使之得以銜接原班課程,導正並加強學習觀念、生活態度及法律法治觀念,協助其順利完成國民教育。

桃園縣政府規劃實施「高關懷團體社會技巧彈性課程」,並推動實施青少年高關懷成長團體種子教師培訓研習。目前該縣計有55所國中實施。以國中一升二年級單親學生、認輔學生或有中輟紀錄者之原住民或單親家庭學生等高關懷對象為主,篩選812人,以團體輔導方式施以16小時實施社會技巧彈性課程,課程內容包含互助團體、社會技巧訓練、憤怒管理、自我肯定等,協助學生情緒辨識與管理,辨識壓力來源,學習放鬆活動、正向表達情緒,提升自我價值,發展正向社會處理技巧讓學生學習因良好人際互動而改變孩子的行為,找回孩子的未來。

研究文獻和實務普遍發現,缺乏成就經驗是學生初輟的主因,為課業成就不足的初輟復學生提供其他成就經驗也為各縣市當前防治學生初輟的主要策略,其間包括:社區生活體驗營、社區中輟復學輔導方案、多元技職活動等等。許多縣市與地方檢察署合作推動「社區生活營」,或依輔導高關懷學生補助要點,提請財團法人臺灣學產基金會補助,規劃多元教育特色的彈性課程-「第八堂」,使得「第八堂」成為許多學生期待的課程。

吳芝儀(2000)則指出大多是瀕臨學業失敗危機或瀕臨從學校中途輟學危機的潛在中輟生或是中輟復學生,透過彈性課程多元活動,強化學生學習興趣及自信心,開發學生多方面之潛能。實施生涯輔導,加強學生認識自我,生涯探索與自我生涯規劃之能力。透過個別及團體輔導活動之實施,輔導並強化學生適應未來生活之能力,並避免學生再度中輟。許富美、王姿勻(2007)指出為因應高關懷學生之適應特殊性,高關懷彈性課程應以國民教育階段應以培養課綱十大基本能力為準則,統整涵蓋七大課程領域,提供適合學生需求,以激發學生潛能的另類課程。彈性課程應發揮「多元化、個別化、適性化」的精神,落實技藝教育,以學習興趣為導向,結合社區資源,可透過個別化教學,整合學科、技藝教育、團體輔導的課程設計,實施適性教學,有效協助高關懷學生解決適應的問題,防範再度輟學,落實中輟生的輔導。以期達成「預防中輟行為發生」、「協助學習及生活適應」、「強化學生學習興趣及自信心」的目標。

就性質言,高關懷彈性課程即屬中輟中介教育方案的一環。賀孝銘等人(2007)認為中輟中介教育方案的實施,在消極面上,乃在協助因個人、家庭、社會及教育不利因素而中途輟學的青少年能繼續接受教育與輔導,促進良好的社會適應,並達預防青少年偏差與犯罪行為問題的效應。而其積極面,更是透過形塑正向的校園氣氛,使學生能在安定接納的環境中,重建價值感與歸屬感;同時提供多元適性的教育策略,創造一種可成功並與未來生涯相連結的學習經驗,讓學生能從中獲得對自己能力的自信及對生活的目的感。高關懷彈性課程除了引入資源,提供學生學習機會,開展其興趣之外,這些成就經驗還要和生涯發展有合理的關連(才不會僅止於新鮮)

國內外國民教育階段學生中輟防治議題普遍受到重視,中輟防治方案方興未艾,各縣市普遍推動高關懷彈性課程,以協助學生學校適應。惟國內外實施的高關懷彈性課程和中輟防治方案異同互見,各有可取。然散置文獻或未出版的官方文件,參採不易,不能收集思考益,擷英咀華之效,實有待收集編輯彙整,進而比較各方案的內涵特色和實施經驗,以供各縣市和學校實務之參採。

參、規劃方法與步驟

本研究將在既有中輟中介教育研究的基礎之上,根據本分項計劃的目的,採用下列方法進行高關懷彈性課程資料收集與課程規劃研究重點。

一、      一般性收集國外(包括美國及亞洲地區主要國家)以中輟防治及高關懷彈性課程方案資料

二、   收集、分析各縣市學校申請高關懷彈性課程方案補助計畫

三、   專函收集各縣市學校高關懷彈性課程方案實施檢討報告

四、   辦理縣市中輟防治中心及高關懷課程主辦人員座談

五、   撰寫高關懷彈性課程分析(期中報告)

六、   編撰高關懷課程規劃手冊

七、   完成研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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