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輟中介教育自尊發展模式課程綱要(草案)

 

貳、基本理念

自尊是心理健康與生活適應的重要指標。當學生越能正向地看待自己,重視自己的價值,肯定自己的能力,愈能有效地完成各項任務,克服現實生活中的壓力和困難,同時透過完成任務及克服困難,更增進其自尊及自信。

青少年自尊的發展是隨著自我的發展,以和環境互動的自我知覺、自我評價為基礎,在持續不斷人我互動中省思,以形成自我價值與自我效能的體驗和感受。自我價值感、自我效能感為自尊的核心,自尊反映出青少年覺得自己有價值、有能力、重要、被接受、有效能的程度。而中途輟學意圖和行為可能源自於長期而廣泛的不利因素。不論是長期的課業挫敗、耽溺偏差行為、家庭失功能造成缺乏關愛或文化不利等等,都將嚴重打擊學生的自我評價,減損其自我價值感與自我效能感。

自我價值感係省思自己的存在與安全、自己在他人與團體的價值,即個人省察自我存在、自我依賴、信賴他人、被愛與接納,以及團體隸屬的整體感受,包含悅納感與歸屬感。

而自我效能感是個人省察自己在達成目標的效能、預期有效面對生活挑戰的感受。即個人覺察自我的能力與限制、展現控制力及自主性之整體感受,包含掌握感和能力感。

個人的價值感與效能感的發展必須需奠基在個體知覺並體驗到安全感之上,當青少年一旦能形成自我價值感與自我效能感後,將有助其思考生活和目標和意義而發展出目的感。

因此,為中輟復學學生提供的中介教育課程,應致力提昇或恢復學生的自尊發展,以增進學生的自我價值與自我效能感為目的,滿足個人的需求,並發展個人的復原力,以提昇回應不利環境的能力與特質。其主要內涵有四:「安全感」、「自我價值感」、「能力感」,和「目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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