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外政策與相關法律資料庫-國外法規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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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西部地區(卑詩省)       

 

壹、中輟相關法令或國家政策依據:

省學校法 (School Act)

貳、中輟的定義:

當學生進入八年級(相當我國學制之國二),五年後如果沒有完成十二年級(相當高三)的課程畢業,即為中輟生。

參、中輟生人數統計:

一、中輟生比率為10%

二、復學比率為3.5%

肆、學生中輟原因分析:

絶大部分是家庭因素離婚、貧窮、吸毒等等。

伍、中輟業務辦理方式:

一、加西地區無全國研究中心,皆交由當地大學負責。

二、加西地區針對預防、追蹤、輔導中輟生方面,並無特別政策。

三、加西地區是由區教育局負責辦理各種社區型的課程,以安置及輔導學生完成高中學業。

陸、負責中輟業務相關機關、單位之分工與運作模式:

* 區教育局負責規劃及開辦理各種社區型課程,聘請高中教師擔任授課。

柒、薪資待遇:

* 比照一般高中教師待遇,年薪約加幣6萬元(折合台幣約150萬元)。

捌、整體執行結果:

一、優點:減低中輟生製造更多的社會問題。

二、缺點:為配合各種情形之中輟生,必須於多個社區中心,開設多種不同性質之課程,經費經常不足而無法開課,使成效受限。

三、建議:政府對教育經費應該增加。

 

資料來源:教育部駐溫哥華辦事處文化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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