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中介教育措施是一種為特殊需要青少年回到正規學校教育前的中介過度性教育措施。目前台灣各縣市所設置的中介教育措施分為以下四個種類:
1.
慈輝班:為前台灣省教育廳開辦之慈輝專案,精省後業務移由台灣省政府文教組主管,教育部協助之。此類中途班跨縣市收容家庭變故、家庭功能不彰、或經濟困難之中輟學生,提供住宿、生活輔導與多元適性教育措施。
2.
資源式中途班:資源式中途班與下述之合作式中途班係依據「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與復學辦法」第十條所設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遴選轄區內有熱忱有意願的中小學校,比照特殊教育資源班設置資源式中途班,提供中輟學生多元適性課程,並不提供住宿。
3.
合作式中途班:由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宗教團體、會慈善團體合作辦理,提供中輟復學輔導與多元適性課程。
4.
中途學校: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由教育部與內政部聯合協調地方政府設置,專收因違反該條例受法源裁定安置施以特殊教育之不幸少男少女,採跨縣市收容方式,提供住宿與輔導教育等安置服務,分為合作式中途學校及獨立式中途學校兩類。合作式中途學校係由社會福利機構與當地教育單位合作,由機構提供輔導安置措施,教育單位提供教育課程之方式;而獨立式中途學校則為學校型式之輔導機構,所有安置輔導及教育功能皆在學校中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