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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輟生的協尋
(一)國民中小學學生中途輟學,追蹤管制到幾歲?超過管制年齡有何處置?
1、根據「國民教育法」第二條規定6-15歲之國民應受義務教育,而在「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第五條規定中輟生追蹤管制到16歲為止。
2、學校老師方面,基於道德責任,仍可盡量尋找該中輟學生之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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