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點評量卡(The
Positive Report Card)
一、對象:反社會行為的學生、不遵守規定的學生、使用三字經的學生、向老師頂嘴的學生、困擾其它學生、不尊重他人…。
二、目標:態度改善。
三、內容:在學期一開始即交由老師,學期結束時填妥交回,內容包含每週乙次與老師聯絡的結果及下週的家庭作業,為期六週。
四、格式:
(一)左欄:學校團體生活基本行為表現。
(二)老師只在合格的行為表現欄簽名。
(三)每位老師訂立班規,可與校規不同。
五、表格項目:
(一)守時
(二)溫和文靜
(三)有禮貎
(四)上課專心
(五)有寫家庭作業
(六)尊重他人
(七)團隊精神
(八)接受批評
(九)獨立學習
(十)有耐心
(十一)寫字整齊
(十二)複習課業
(十三)……
六、結果:
(一)自我反省的評量:
1.告訴學生有關老師如何評量他們的行為。
2.告訴其它相關的老師他們個人的價值與要求是什麼。
(二)藉著這項評量卡,最後結果是十分之七的學生不再輟學。
七、是項優點評量卡在比國荷語區使用相當普遍,但是無標準格式,各校依據上述原則自行設定所需評量項目與格式(參見樣本)。
◎資料來源:教育部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文化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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