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尊發展源自個體需求被滿足程度
需求是人類行為動機之一,Maslow的需求層次論指出個體生存、成熟和發展和心理需求滿足間的關係。不同的學者對需求的類別看法或有不同,但普遍都同意需求的滿足是個體心理幸福感(
well-being)的重要基礎。個體自我正向評價與感受的發展,主要影響於成長過程中,個體在各項需求的滿足程度。Hill
和 Tollerud( 1996)認為下列六項需求為個體自尊發展的基石。
1.
安全的需求:個體能夠存活下來,奠基於生理與心理的安全,免於威脅、危險與恐懼。來自成人保護與環境穩定,兒童與青少年方可發展對他人的信任及形成自我信賴的基礎。
2.
愛與接納的需求:個體需要被愛與關懷。當能在親近的關係中,感受到被喜愛、被接納,將促使個體發展內在堅定的自我價值和自我悅納。
3.
隸屬的需求:
個體需要與人或團體形成穩定的情感連結。透過與人相互連結與互動,彼此尊重、信賴、需要與關心,成為群體中的一份子。這份參與群體、與人相繫的情感是奠定個體能夠確認自己的重要性的來源。
4.
控制/自主的需求:
個體需要能夠掌控自己和環境。隨著成長的步伐,兒童與青少年在面對自己和外在環境,能夠為自己做決定的,能為自己負起責任的,有能力面對生活中的各項壓力和挑戰。透過體驗到力量與控制感,個體會勇於與環境互動,並面對外在挑戰。
5.
認同/能力的需求:
兒童需要被認可、被欣賞,同時認可自己的能力,對表現懷有信心。透過體驗到能力感,個體可以確認自己在世上是有用的、有貢獻的,這可以發展堅實的自我認同感並形成有意義的生活目標
6.
目的/意義的需求:
奠基在相信並看重自我存在的價值及能力的認同,個體得以形成內在導向的需要和價值,據以發展有意義的生活目標,並追求個人意義的存在目的。
兒童與青少年透過不斷在環境中與人互動而逐漸發展與成長。當個體六大需求能獲得滿足時,其內在會形成正向的自我感受:安全感、悅納感、重要性、控制感、能力感、有目的感,這將匯集成一種堅實的自我價值與自我效能力的認可與欣賞;相反的,當個體的需求無法滿足時,將形成負向感受,並損及個體對自我價值及自我效能的評價,繼而影響其心理健康與生活適應。心理需求與自尊發展的關係,詳見圖一所示:
青少年自尊的發展是隨著個體自我發展和環境互動中的自我知覺、自我評價為基礎,在持續不斷人我互動中省思,以形成自我價值與自我效能的感受,主要分成自我價值感、自我效能感,為個體自尊的核心。「自我價值感」係省思自己的存在與安全、自己在他人與團體的價值,即個體省察自我存在、自我信賴、信賴他人、被愛與接納、及團體隸屬的整體感受,包含悅納感及隸屬感;「自我效能感」乃省察自己在達成目標的效能、預期有效面對生活挑戰的感受。即個體覺察自我的能力及限制、展現控制力及自主性之整體感受。由需求論的觀點,個體價值感與效能感的發展須奠基在個體知覺並體驗到安全感之上。同時,個體一旦能形成自我價值感和自我效能感之後,將有助其思考生活的目標和意義而發展出目的感。其發展的構念圖二如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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